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洗衣液奶茶火爆南京,遭到家长质疑

  2022-05-20 阅读:965

  随处可见的奶茶店一个城市几十家的店铺,竞争激烈但是还是消费者不断。在香菜奶茶成功之后又有了洗衣液奶茶的出现,有网友质疑这会误导孩子误食家里的洗衣液,对此律师任务根据产品质量法,在消费者因为产品受到人身财产安全方面的损害可以要求生产商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继“香菜奶茶”“折耳根奶茶”等网红饮品纷纷横空出世后,一款洗衣液瓶造型的奶茶最近接棒走红网络。有人觉得新奇,向周围朋友推荐;也有网友质疑,这种造型的奶茶会不会误导孩子,增加儿童误食家中洗衣液的风险。有网友担心,“儿童没有判断力,他们会觉得洗衣液是好喝的……”

  近两年,饮品店的类型或者饮品类型不断出新,大街上各式饮品店的踪影渐多。面对激烈竞争,一些奶茶店开始内卷,于是在口味、品种上玩花样——一种可以喝的“洗衣液奶茶”最近走进人们的视野。在南京,一家餐饮店推出了“洗衣液奶茶”,因此吸睛无数。据网友介绍,这款奶茶实际上是披着洗衣液的外壳,内里是泰式奶茶的饮品,18元一桶(500ml)。试想一下,点这样一桶奶茶,在街上喝着“洗衣液”,定会吸引他人的目光吧。

  5月15日,记者了解到,这款“洗衣液奶茶”最早火爆于南京,是一家名为南椰里的餐饮店推出的泰式奶茶产品,此后在重庆、广东等地也有类似外形的奶茶产品出现。记者联系上南京上述餐饮店,工作人员表示,“洗衣液奶茶”处于热销中,且至今没有收到任何投诉,也未听说有小孩发生误食洗衣液的情况。但律师认为,因这种奶茶容器的外形与洗衣液极其相似,又有着可食用或不可食用之根本性区分,故依法应当有警示标志或者中文警示说明。

  四川方策律师事务所郭刚律师认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27条规定,产品或者其包装上的标识必须真实,同时对使用不当,容易造成产品本身损坏或者可能危及人身、财产安全的产品,应当有警示标志或者中文警示说明。他认为,这种奶茶容器的外形与洗衣液极其相似,却有可食用或不可食用之根本性区分,故依法应当有警示标志或者中文警示说明。消费者如果因此受到人身、财产安全方面的损害,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规定要求生产商、经营者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奶茶市场竞争激烈,为了能够出圈就更应该要创新。在新产品香菜奶茶等网红饮品走红之后,又出现了洗衣液奶茶,有网友称这会误导小孩子,担心小孩没有判断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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